機動車檢測GB 38900—2020重要標準的發布,將會發生哪些變化?

發布者:zqy          來源:微軻聯          時間:2020-06-05




GB 38900—2020《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》(以下簡稱“新國標”)以國家標準GB21861—2014為基礎,整合國家標準GB 18565—2016中確需保留的安全檢驗內容。



主要變動
新國標基于GB 21861—2014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,結合GB 18565—2016安全檢驗要求,對人工檢驗項目、儀器設備檢驗項目、人工檢驗過程記錄等按照機動車注冊登記安全檢驗、在用車安全檢驗要求、方法進行了規范
此次新國標增加/修改共計80條內容,刪除了車速表指示誤差值要求及車速表指示誤差值檢驗。


劃重點


為了更簡明扼要的對本次標準的變化,經整理就部分關鍵修改/增加內容共享如下):
新標準關鍵修改內容
GB 38900—2020 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,國家標準GB 18565—2016動力性、經濟性、懸架性能等檢驗項目或參數未列入。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分別按照注冊登記檢驗、在用車安全檢驗要求進行編制,分別提出不同的檢驗要求;
對于需進行加載制動檢驗車輛類型、懸掛形式進行規制。
新增"空車質量”檢驗要求,備質量/空車質量進行了定義,并對注冊登記在用車“備質量/空車質量”提出檢驗要求和方法。
新增加了注冊登記安全檢驗、汽車安全帶佩戴提醒裝置、制動間隙自動調整裝置、駕駛區隔離設施。
車輛外廓尺寸采用自動儀器測量時,測量值在規定的誤差范圍內,允許采用人工檢驗復測方法測量,并以人工檢驗結果為準。
新規定了牽引車單車駐車制動率檢驗標準限值。
檢驗記錄(報告、表單)增加了機動車信息采集內容和檢測項目;
對雙轉向軸汽車轉向輪橫向側滑量檢驗提出檢驗要求和方法。
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表(儀器設備部分),按照車輛類型兩軸汽車/三軸以上汽車/掛車/三輪車、摩托車進行劃分。
在用機動車“空車質量”檢驗的要求,自GB 38900—2020標準實施之日起第9個月開始實施,即2021年9月1日開始實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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